【2017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坚持共商共建共享 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的一年。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基础,打开局面,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发展规划对接,凝聚更多合作共识。充分利用双边经贸联委会、混委会等现有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政府部门沟通,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俄罗斯提出的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发展之路”、越南“两廊一圈”发展规划等实现对接。精心设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经贸合作成果,提出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提供600亿元人民币援助、实施“3个100”项目等重大援外举措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外宣布后,受到广泛赞誉。与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发布了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形成“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第一份国际性共同倡议文件。筹办“推进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有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0多个国际组织近200位代表参会,发布一批重要成果,达成广泛共识。
 
    二、持续扩大贸易往来,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实施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降低贸易壁垒,妥善化解贸易摩擦。优化贸易结构,扩大沿线国家优势产品进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扩大运输、建筑等服务贸易。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发挥好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的作用。全力做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工作,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今年前11个月,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9830亿美元,同比增长15.4%。
 
    三、深化投资领域合作,拉紧各方利益纽带。积极商签政府间投资合作协议,引导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联合走出去。拓宽投资合作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能源资源和农业合作开发。创新投资方式,推动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着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好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不断放宽外资准入领域,营造高标准的国际营商环境,吸引沿线国家来华投资。今年前11个月,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24亿美元,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1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沿线国家在华实际投资50亿美元,新设立企业3500多家。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务实合作亮点。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资源,支持对外承包工程、投资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建设,增强示范带动效应。目前,肯尼亚蒙巴萨-内罗毕铁路已经竣工通车,中老铁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马尔代夫中马友谊大桥项目等项目加快推进,伊朗德—马高铁、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等稳步实施。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建设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270多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近3500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2亿美元,为当地创造近21万个就业岗位。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项目、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成为合作典范。
 
    五、共商共建自贸区,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签署自贸协定,与东盟完成自贸区升级谈判。加快推进与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以色列、新加坡等国的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与欧亚经济联盟实质性结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启动与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联合可研。
 
    六、提供力所能及援助,彰显中国担当。精心设计并全面启动“共筑援助之桥 畅通‘一带一路’”行动,落实重大援助举措,积极为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稳步推动改善民生的援助项目建设,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夯实“一带一路”建设民意基础。
 
    党的十九大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出了新的部署。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